最新西宁部队驻地落户政策详解,条件与材料全攻

西宁 更新于:2025-01-10 17:03
  • 老陈71722

    西宁作为青海省的省会,近年来不断优化部队驻地落户政策,以吸引更多部队人员落户西宁。以下是关于西宁部队驻地落户政策的详解,包括落户条件、所需材料等。
    一、落户条件
    1. 符合国家、军队有关政策规定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队人员:
    (1)退休干部、退休士官、退休士官长;
    (2)转业干部、转业士官;
    (3)军队职工;
    (4)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部队人员。
    2. 落户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:
    (1)年龄在18周岁以上,60周岁以下;
    (2)身体健康,无传染性疾病;
    (3)有稳定收入来源,能够保障自身生活;
    (4)在西宁市有合法稳定住所。
    二、所需材料
    1. 申请人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;
    2. 退休证、转业证、士官证、职工证等证明申请人身份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;
    3. 西宁市合法稳定住所证明,包括房产证、购房合同、租赁合同等;
    4. 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;
    5. 其他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。
    三、办理流程
    1.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落户申请,并提交上述所需材料;
    2. 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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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时髦雪梨1P

      最新西宁部队驻地落户政策

      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接受安置的军队转业、退伍军人或由上级批准安置在本市的地方和军队离退休、退役干部,允许本人、配偶及其子女落户;符合随军条件的,允许配偶及子女落户。

      扩展阅读

      (一)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接受安置的军队转业、退伍军人。

      所需材料:填写《户口迁入西宁市区审核表》,附

      (1)户口注销证明;

      (2)军人身份证编码表;

      (3)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“同意落户通知”;

      配偶、子女随迁的需同时提供:

      (4)结婚证;

      (5)配偶及子女户口簿,户籍登记为非父(母)子(女) 关系的须有户籍地派出所直接出具的父(母)子(女)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。

      (二)由上级批准安置在本市的地方和军队离退休、退役干部。

      所需材料:填写《户口迁入西宁市区审核表》,附:

      (1)离(退)休证;

      (2)军人身份证编码表;

      (3)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“同意落户通知”;

      配偶、子女随迁的需同时提供:

      (4)结婚证;

      (5)配偶及子女户口簿,户籍登记为非父(母)子(女) 关系的须有户籍地派出所直接出具的父(母)子(女)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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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鹅汤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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