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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宁作为青海省的省会,近年来不断优化部队驻地落户政策,以吸引更多部队人员落户西宁。以下是关于西宁部队驻地落户政策的详解,包括落户条件、所需材料等。
一、落户条件
1. 符合国家、军队有关政策规定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队人员:
(1)退休干部、退休士官、退休士官长;
(2)转业干部、转业士官;
(3)军队职工;
(4)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部队人员。
2. 落户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:
(1)年龄在18周岁以上,60周岁以下;
(2)身体健康,无传染性疾病;
(3)有稳定收入来源,能够保障自身生活;
(4)在西宁市有合法稳定住所。
二、所需材料
1. 申请人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;
2. 退休证、转业证、士官证、职工证等证明申请人身份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;
3. 西宁市合法稳定住所证明,包括房产证、购房合同、租赁合同等;
4. 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;
5. 其他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。
三、办理流程
1.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落户申请,并提交上述所需材料;
2. 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举报 -
最新西宁部队驻地落户政策
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接受安置的军队转业、退伍军人或由上级批准安置在本市的地方和军队离退休、退役干部,允许本人、配偶及其子女落户;符合随军条件的,允许配偶及子女落户。
扩展阅读
(一)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接受安置的军队转业、退伍军人。
所需材料:填写《户口迁入西宁市区审核表》,附
(1)户口注销证明;
(2)军人身份证编码表;
(3)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“同意落户通知”;
配偶、子女随迁的需同时提供:
(4)结婚证;
(5)配偶及子女户口簿,户籍登记为非父(母)子(女) 关系的须有户籍地派出所直接出具的父(母)子(女)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。
(二)由上级批准安置在本市的地方和军队离退休、退役干部。
所需材料:填写《户口迁入西宁市区审核表》,附:
(1)离(退)休证;
(2)军人身份证编码表;
(3)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“同意落户通知”;
配偶、子女随迁的需同时提供:
(4)结婚证;
(5)配偶及子女户口簿,户籍登记为非父(母)子(女) 关系的须有户籍地派出所直接出具的父(母)子(女)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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